難預見爆胎?砂石車奪3命 司機無罪

 


四年前國道六號一輛砂石車爆胎發生車禍,奪去三條人命,腦癌專家楊文光妻子當場死亡,肇事的鄭姓司機一、二審均判刑一年半,更一審改判無罪,楊直呼「沒天理」。
台中高分院更一審法官判決無罪的主要理由是,逢甲大學車輛行車事故鑑定研究中心肇事鑑定,研判是舊輪胎經路面摩擦高溫造成爆胎,但此鑑定結果屬學術推論意見,缺乏科學理論和實證依據。
高分院法官指出,一般駕駛只能注意車輪打氣問題,鄭說當天上路前有檢查輪胎是否有氣,也發現左前輪胎是舊輪胎;但是鄭並無專業能力判斷這種情形不堪高速行駛,可能會在行駛中發生爆胎危險。
律師李學墉、徐承蔭對判決不表贊同,指職業駕駛常在道路上開車,專業能力應比一般人更懂得胎壓和胎紋等安全問題,如果因為機件問題發生車禍,司機即未盡到應注意責任。
楊文光說,無法接受這種判決結果,一定會上訴討還公道,讓政府和司機重視砂石車安全問題。他哽咽說,事發迄今,鄭姓司機沒向家屬道歉,仍繼續開砂石車,「這是不對的」。
七十九歲楊文光是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基因治療研究室主任,太太楊許登美是他的研究助理,為幫助更多腦癌患者,夫妻倆常加班研究基因療法。愛妻身亡後,楊文光籌錢並將親友送的奠儀與保險金成立「楊許登美腦癌教育基金會」。
鄭姓石車司機九十九年二月八日,開砂石車在國道六號南投路段,因爆胎先撞同向轎車,再衝過安全島撞上對向車道楊文光與妻子的休旅車。
一、二審法官都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鄭一年半徒刑。法官認為,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,駕駛行車前應確實檢查輪胎,包括胎壓、胎紋等;鄭是職業駕駛人更應知交通規則,卻未仔細檢查,造成高速行駛爆胎釀悲劇,過失甚明。
>鄭認為判太重,檢察官認為判太輕,都上訴。台中高分院開庭時,楊文光穿著車禍時的血衣褲,捧妻遺照出庭,高分院上周更一審宣判逆轉,改判鄭無罪。